不服就告,食族人和食人族有关系?

阅读:411 2022-06-29 10:45:28 作者:杨莉华

当你看到食族人牌酸辣粉时,你会联想到食人族吗?你可知道,酸辣粉上的这个“食族人”商标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商标申请阶段被驳回,驳回复审阶段还是被驳回。庆幸的是,这个商标再次又被驳回后,选择了向法院起诉,最终改写了自己的命运。在一审胜诉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败诉。

      它为啥会在申请阶段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理由为:食族人容易联想到“食人族”,含义恐怖,易产生不良影响。在驳回复审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部门仍然以这个理由又将其再次驳回。

      如果你是申请人,你是会选择去法院起诉还是接受这样的理由呢?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的人认为,如果商标申请阶段,商标被商标局以绝对理由驳回,驳回复审阶段扭转局势的希望渺茫,连复审都不愿意再去复审,更别说能走到法院诉讼这一步。很多人都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都两次认为这个商标有问题了,告到法院还能行?还有,中国传统的观念认为,民告官,自己处于弱势地位,哪有胳膊还能拧过大腿的道理?当然,一些商标案件即便官司打到了最高院,还是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但是,也有一些案件经过诉讼改写了自己的命运。很多人都说商标是一门玄学,掺杂了个人的主观因素在里面,如果不抗争一下,法院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食族人”这个商标,就充分说明了有些情况下的抗争真的是很有必要的。一审法院认为,“食族人”非固有词汇,对于其含义应当根据普通社会公众的语言文化习惯进行通用性的理解。按照普通社会公众的语言文化认知,“食族人”可以理解为“在吃方面有共同特点的人”,从其本身含义来说,不构成有害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秩序或者有悖于人们普遍公认的传统和道德之情形。中华语言文字博大精深,不同的汉字排列组成的不同词汇,含义可能相差巨大,对商标标志延伸性含义的解释,应当建立在社会公众习惯性语言文化背景下的普遍认知基础上,“食人族”意即“吃人一族”,是对“食族人”文字重新排列后作出的解释,已经超出了合理性延伸解释的范围,这种判断,不合理限制了商标商业使用中自由表达的空间,也不利于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和社会文化的正向引导。

   

同时,因申请人在诉讼阶段提交了大量的使用证据,法院认为,对于本身存在不良影响的商标标志,不能通过使用行为消除其不良影响的因素,但本案中,网络销售平台的买家评价中并未能看到对“食族人”商标负面信息的评价,在实际使用中不存在不良影响的情形。故一审法院判决国知局败诉。国知局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北京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最终,国知局依照二审判决书重新做出了裁定,认定“食族人”商标不具有不良影响之情形。申请人完胜。

     可能,有人会说,看相关的数据,行政诉讼的胜诉率好低,这个案子也就是个别现象罢了。不管做什么事情,成功的永远是少数,你看,大家都说,创业是九死一生,你都勇敢的冲上来了,坚定的认为自己就是会成功的那一小嘬人,小小的一个商标诉讼,你还怕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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